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具

2024-05-11

1. 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具

一般流程如下:
1、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符合条件的开具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4、发放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时开具无贷款证明。

扩展资料
1、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3、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4、如何辨别自己单位是国管还是市管呢?简单来说,凡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个人登记号”一栏写的是以502、509数字开头的,即是国管单位;以身份证号开头的号码,则大多数视为市管单位。
参考资料: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缴存证明须知

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具

2.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怎么开?


3. 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


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

4.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5. 如何开公积金缴存证明?


如何开公积金缴存证明?

6. 公积金缴存证明这样开

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申请
  (一)申请范围。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需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附件一)。因拟上市、融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董事会出具意见的,需加盖董事会印章。
  5.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因特殊情况存在差异,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二、受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区(县)管理部”)。
  三、受理与审核
  (一)申请单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齐全后,各区(县)管理部应予以受理。
  (三)各区(县)管理部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意见。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打印统一格式(附件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专用章(XX区县)”;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核中发现单位有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7. 如何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根据北京市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个人因向国管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原因,需国管分中心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以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那么,北京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呢?如果你在北京,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部打印一份明细,如果是不在北京,可以让你原单位经办人给你去开,如果原单位不管,也可以委托你在北京的朋友帮你开,但是要有授权委托书(公正有效的那种)。
开北京公积金缴存证明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需受委托银行出具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曾在国管分中心缴存,现已转移到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国管分中心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主申请人在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向国管分中心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应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名)、借款申请书、主申请人在北京中心缴存证明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国管分中心时,需国管分中心出具缴存开户证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扩展资料:
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014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简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该通知指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2015年9月1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本通知自2015年9月14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京外购房提公积金无需证明。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提公积金不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如何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8. 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证明了吧,证明是可供核验事实的凭证。想拟证明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一)个人缴存证明
    1、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分中心)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职工留存。
    (二)单位缴存证明
    1、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单位书面申请、有权机关出具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协查证明(如: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等)原件各一份,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受理的,市中心审批通过后,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并加盖市中心公章后返给办事处,再由办事处返给单位;分中心受理的,市中心审批通过后,分中心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加盖分中心公章后返给单位。
     二、公积金缴存贷款还款明细  在哪打? 
    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都可在贷款银行打印,若银行个贷中心不打印或不能盖章的,可前往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区县贷款用户前往所属分中心)打印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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