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2024-04-27

1. 信用证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信用证有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再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单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扩展资料:一、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款,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二、信用证开证流程1、填写开证申请书进口人根据银行规定的统一开证申请格式,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银行,另两份留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开证申请书是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必须按合同的具体规定,写明对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要明确、完整、无词义不清的记载。开证申请书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1)正面。格式化的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的要求,即开证申请人按照买卖合同条款,要求在信用证上列明的条款。(2)背面。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的声明,用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开证申请书主要有下列一些内容:2、开证行名称;3、开证通知方式,要明确指示信用证采用全电、简电或信开方式;4、申请日期;5、信用证效期及地点;6、通知行名址;7、申请人名址;8、受益人名址;9、金额(大小写)和币别;10、信用证类型,即明确信用证是即期付款、承兑、议付或延期付款;11、受益人必须提供的单据种类、正副本份数、内容及要求等;12、有关货物的简要描述;13、必要的附加指示,如国外银行费用由谁负担、提交单据的期限、以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可否接受等;14、价格条件及原产国;15、装运条款;16、开证申请人签章;17、开证申请人保证书(即开证申请书背面的内容)。

信用证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2. 信用证有哪些分类?

1、循环信用证
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
2、对开信用证
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3、背对背信用证
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
4、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
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
5、备用信用证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扩展资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3. 信用证的种类包括哪些

常见信用证有以下种类: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
5、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
一、申请信用卡的条件
1.开证申请(填写开证申请表);
2.开证要求
(1)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完整和明确告知银行;
3.开证安全性
(1)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2)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二、信用证流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种类包括哪些

4. 信用证都分为哪几种形式?

信用证按兑付的方式可以分为5种:BY PAYMENT(即期付款);BY ACCEPTANCE(远期承兑);BY NEGOTIATION(议付);BY DEF PAYMENT(迟期付款);BY MIXED PAYMENT(混合付款,"比较少见的一种")。 BY NEGOTIATION(议付);BY ACCEPTANCE(远期承兑)是要汇票的,好处是除了信用证惯例的约束还受所在国的票据法保护。BY PAYMENT(即期付款);BY DEF PAYMENT(迟期付款);是不要汇票的,欧洲国家多采用,因为有汇票的话一些国家要征收印花税。当然这些信用证有效地点,付款责任也有区别,但是汇票的主要差别就是以上的了。看要不要汇票一般看信用证种类就OK ,当然信用证中有专门的条款说明要不要汇票,就是;42aDRAWEE(汇票付款人); 42CDRAFTS AT。。。(汇票付款日期); 有以上条款就是要汇票了。扩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5. 信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信用证的种类有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等十四种信用证的类型。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方的需求向收益方开出具有一定金额,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局面保证文件,信用证的作用是十分大的,我们都要保管好信用证。常见信用证有以下种类:(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三)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四)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五)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六)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七)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八)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九)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十)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十一)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证信用证都产生于中间交易,为中间商人提供便利。(十二)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十三)循环(REVOLVING)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两种。(十四)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6. 信用证分几类呢?

信用证按兑付的方式可以分为5种:BY PAYMENT(即期付款);BY ACCEPTANCE(远期承兑);BY NEGOTIATION(议付);BY DEF PAYMENT(迟期付款);BY MIXED PAYMENT(混合付款,"比较少见的一种")。 BY NEGOTIATION(议付);BY ACCEPTANCE(远期承兑)是要汇票的,好处是除了信用证惯例的约束还受所在国的票据法保护。BY PAYMENT(即期付款);BY DEF PAYMENT(迟期付款);是不要汇票的,欧洲国家多采用,因为有汇票的话一些国家要征收印花税。当然这些信用证有效地点,付款责任也有区别,但是汇票的主要差别就是以上的了。看要不要汇票一般看信用证种类就OK ,当然信用证中有专门的条款说明要不要汇票,就是;42aDRAWEE(汇票付款人); 42CDRAFTS AT。。。(汇票付款日期); 有以上条款就是要汇票了。扩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7. 信用证种类有哪些

常见信用证有以下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三、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四、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
 
 五、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
 
 六、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七、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八、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九、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
 
 十、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十一、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证信用证都产生于中间交易,为中间商人提供便利。   
 
 十二、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
 
 十三、循环(REVOLVING)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两种。
 
 十四、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

信用证种类有哪些

8. 信用证的种类

 1、 跟单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 
  3、 可撤销信用证; 
  4、 不可撤销信用证; 
  5、 保兑信用证; 
  6、 即期信用证; 
  7、 远期信用证; 
  8、 红条款信用证; 
  9、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10、 可转让信用证; 
  11、 背对背信用证; 
  12、 对开信用证; 
  13、 循环信用证; 
  14、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 
  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 是 在 国际 交易中用于 结算 的一种形式 。信用证是典型的逆汇 ,即债权人先行开发票据,并委托银行去对债务人收取一定款项,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信用证先于货物达到买方手中,买方拿到信用证后凭单去取货,然后将资金通过银行转给卖方。 信用证 作为一个书面凭证,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具的付款单证,信用证中的汇票金额应与交易的金额款项一致,不得超出实际交易金额。只要卖方拿到信用证并顺利取货后,将单据交给开证行,开证行核查信用证内容,信用证条款与单据一致的话,开证行就会立即支付款项。 信用证 意味着 开证行 承担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 信用证是 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开出的书面凭证,一旦开出就独立存在。信用证作为一个书面凭证,只是用来证明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