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认

2024-05-21

1. 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认

权益法:
 
 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用权益法。
 
 权益法和成本法初始入账成本:
 
 权益法是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成本法:
 
 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是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认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就以下几种情况分别确认:(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包括为取得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一部分只能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四)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其债权人的初始投资成本应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相关税费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债权人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若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之间差额同上述情况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五)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如下方法确定。1.如果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又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论是否发生补价都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情况下发生补价时,支付补价一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等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支付的补价之和;收到补价一方则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扣除收到的补价后的金额计入初始成本。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更加可靠,则不论是否发生补价,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来确定。2.如果是未同时满足第1点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确认损益。上述情况下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确认损益。此类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难点在于如何界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笔者认为,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来判断。如果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可以认定为具有商业实质。此外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还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得以分别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其成本的计算可按如下公式,即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得以分别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其成本的计算可按如下公式,即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六)企业合并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如下方法确定:企业合并的方式不仅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可以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投资。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新设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从上述三个概念可以发现由于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后均注销被合并方,所以都涉及将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纳入合并方企业账簿的事宜,而不存在通过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事项。而控股合并后被合并方仍存续则不会涉及将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方企业账簿的事宜,但会产生通过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事项。故下面所述的企业合并均指控股合并。在控股合并的前提下又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采用如下方法:(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得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享有被合并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贷:银行存款或非现金资产、负债等(即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上述两者差额记入贷(或)借方的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不足部分借记留存收益科目。(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享有被合并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贷:股本(或实收资本)(即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上述两者差额记入贷(或)借方的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不足部分借记留存收益科目。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步骤如下:首先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即股权投资成本:(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合并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其次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即分别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如果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但是购买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应当再次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的成本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同时,文件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下面为您介绍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基本定义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分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其中,交易性投资是指为了从价格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和持有的债权性金融资产;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债权性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的成本是怎样计算的?

4. 什么是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
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
,应作为
应收项目
单独核算。

5. 关于投资成本初始成本的确定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2400
贷:股本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400
       银行存款100
       固定资产清理 2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4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
      贷:营业外收入200

初始投资成本为12400,长期股权入帐价值12600(42000*30%)

关于投资成本初始成本的确定

6. 初始投资成本的定义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分别做出规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新旧准则存在明显差别:原准则以投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而新准则是以取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投资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即以付出的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7. 初始投资成本是什么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其中包括手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应该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种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初始投资成本是投资企业所投出资产的价值。(这个价值分情况确定即,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就以下几种情况分别确认:(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包括为取得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一部分只能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初始投资成本是什么

8. 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时, 初始入账价值怎么确定?

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时, 初始入账价值确定:
1、投资的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应当以金融工具的市场交易价格或取得成本为基础确定。
2、相关的交易费用,如果是为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而发生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如果是为取得其他投资而发生的,则应当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

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期初账面余额或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利息调整摊销额,也可能在借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