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换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

2024-05-10

1. 固定资产转换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

4000
借:投资性房地产  4000
      累计折旧       2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
贷:固定资产   4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00
成本法计量,就原封不动的转到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转换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

2. 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

综述:分二种情况:
1、成本模式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公允模式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会计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3.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法律分析:首次执行日之前计入了固定资产,执行后改为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是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用于出租,那就不是会计政策变更。
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
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当日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4. 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

综述:分二种情况:
1、成本模式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公允模式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会计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5. 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怎么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会计处理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1结转
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固定资产(原值)
其他综合收益(贷方差额)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常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频道。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怎么折旧?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怎么折旧?

6.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法律分析:首次执行日之前计入了固定资产,执行后改为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是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用于出租,那就不是会计政策变更。
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
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当日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法律分析:
首次执行日之前计入了固定资产,执行后改为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是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用于出租,那就不是会计政策变更。
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
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当日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8.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什么变更

法律分析:首次执行日之前计入了固定资产,执行后改为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会计政策变更。如果是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用于出租,那就不是会计政策变更。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当日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