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哪个大?

2024-05-08

1.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哪个大?

法律分析: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的董事会有任免公司总经理的权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执行董事权力大于总经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哪个大?

2. 总经理与执行董事的区别大不大?

很大!
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制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
2、两者的职权及作用不同;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
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
1、执行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监事。
2、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这三个角色之间不存在矛盾。但公司监事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任何一项职务。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3、《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4、《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董事,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法律分析:
不属于。属于公司董事。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4. 总经理与执行董事的区别?

法律分析: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而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经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5. 总经理与执行董事的区别大不大?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而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经理。
一、选举聘任还是经理议事员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执行董事制度
若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可拟定如下条款: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二、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三、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四、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三、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吗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总经理与执行董事的区别大不大?

6. 执行经理和执行董事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大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权力大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7. 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法律分析:不属于。属于公司董事。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8. 企业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区别是什么?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而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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