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D/P实际操作流程

2024-05-08

1. 求D/P实际操作流程

D/P(付款交单)作为托收业务的一种类型,又分为两种基本的交易类型:即期D/P和远期D/P。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各方都遵循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目前适用的是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2号,实务中简称URC522),来处理有关D/P业务。 

即期和远期D/P的操作流程基本如下: 

(1)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D/P方式结算,这是基础;(2)卖方交付货物后准备全部单据(包括货运单证如提单,和商业单证如汇票、发票等);(3)卖方向其往来外汇银行提出办理D/P托收的要求,填写托收指示书并交付全部单据;(4)卖方的外汇往来银行审核接受后收下托收指示书和全部单据,并开具收条给卖方;(5)卖方往来银行将全套单据分两批寄送买方往来银行(该银行可以由卖方银行指定也可以是卖方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后者居多);(6)买方银行收到全部单据后将单据向买方进行提示;(7)买方向买方银行支付款项(即期D/P情况),或者买方审核单据后予以承兑并在到期时付款(远期D/P的情况);(8)买方银行在收到买方款项后将全部单据交给买方;(9)买方银行将收到的款项转交给卖方银行,并由卖方银行转交给卖方。 

在D/P业务中,银行并不审核单据的内容,银行也不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代为收款转帐等服务。 

在D/P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应当注意如下重要问题: 

1.D/P业务中,出口商获得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资信,因此注重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是得到款项的重要前提。 

2.在货物交付后,单据从出口商到进口商的流转过程中,要注意透过单据的控制来控制货物,在进口商付款之前,应当牢牢控制单据。 

3.实践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地方,都是在单据的流转、交接点,即出口商交到银行交接点、卖方银行到买方银行的交接点、买方银行交到进口商的交接点。因此,需要控制好这些交接点,单据要按照规范流转。 

4.尽量采用指示提单的方式。这样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控制货物。 

D/P的风险

尽管两种情况下进口地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款后才能交付单据给进口商,因而两者在法律上的风险应当说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商业实践中面临的风险不同,出口商自行直接向买方指定银行提示付款风险更大。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正常的托收做法是出口公司委托其往来银行办理托收,该行为托收行,托收行再自行委托进口商的往来银行或者委托进口商指名的银行办理提示付款等(代收行)。但是,在托收业务中,托收银行并没有义务接受出口商的委托。换言之,在收到托收指示后,银行是有权拒绝办理的。 

出口商通过自己的往来银行(托收行)办理托收,托收行会安排代收行(无论该行是否为进口商指名,也不论其是否为进口商的往来银行)代为办理提示和收款。托收行对于邮寄托收单证过程中的风险,需要向出口商承担义务。并且,如果在提示付款过程出现任何的问题,托收行会与代收行进行充分有效的联系。 

相反,如果出口商自行邮寄单证,一方面单证在邮寄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出口商自行承担,另一方面,出口商并不是进口地银行的往来客户,进口地银行对如何管理此托收业务也有苦恼,从而导致该银行处理该托收业务时候无法纳入正常的管理程序,而需要予以特别处理。 

另外,出口商往往无法判断进口商提供之银行资料的准确性,比如银行名称、地址。如果名称和地址有误,可能导致他人收悉全部单证,而可能导致被其他人凭正本单据提取货物。在出口商蓄意欺诈的情况下,直接邮寄单据无疑会给欺诈者带来很大的方便。

求D/P实际操作流程

2. D/P付款方式(即期)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D/P,付款交单,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手续简便,但收汇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采用FOB条件出口交运货物,通常做法:由出口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装上进口商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即完成交货义务,然后凭其取得的运输单据连同其他商业单据向进口商银行托收议付,待进口商付款后,货物的所有权随同运输单据转移给进口商。     所以进口商资信的好坏和运输单据的真伪是出口商能否有效控制自己的货物并保证及时收汇的重要前提。    如果你是出口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出口商应对进口商的资信有充分的了解; 
    出口商应对进口商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运输代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避免不法商人以假运输单据骗取出口商的货物。 
    出口商可在运输单据上加上适当的限制性条款,如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加注“凭发货人指示”或“凭XXX银行指示"等等,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制约。 
    一旦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诚意产生疑虑,出口商应在货物被提取前以发货人的身份果断通知运输公司扣留货物,待问题解决时再解除扣留令。     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    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 
    所配国外船公司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且有正规的办事处。 
    国内的货代必须为经贸部批准登记的公司。 
    全套的正本提单必须通过国内银行邮寄给对方客户的银行。 
    随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 
    所发货物的总值尽可能减少。     如果你是进口商,“刀把子”握在你的手中,你不付款,银行不会把货权单据给你,你也就提不了货啊。(除非货物不是海运或者你已经取得货权单据)楼上的提到对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我想问一下如何对这些单据进行鉴别呢?

目前国内鉴别的方法主有两种。其一、通过国内的船公司查询;其二、通过地市级的有进出口结算业务的银行向伦敦劳合社(Lloyd's of London)查询。Lloyd's of London的查复时间大致分7和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的查询比较详细,但是费用较高,另外当地银行的电报费也要承担。
但是请问世界银行家:那这么说,如果是CIF条件的话,D/P应该没什么风险吧?因为你主要是说到船公司的资信,因此我的理解是即使进口商信用不好,但如果单据和议付银行没问题,应该就问题了对吗??

不应该这样理解。    D/P结算方式,属于无证托收,商业信用,收款上存在着风险,考虑到国外不法商人伙同船公司一同诈骗,FOB成交风险尤为突出,所以我才着重提到船公司和货权单据。如果进口商信用不好,不论银行的信誉和单据的质量如何,请一定不要用D/P结算方式和他发生业务。    除此之外,D/P的风险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市场因素的变化,或者进口商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导致进口商不愿付款赎单
,而往往此时的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或已达到目的港,这时出口商将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在货物处理上要么办理退运要么贱卖或转让等;    (二)由于快递公司或部分国家的银行操作上的不规范或工作上的疏忽给出口商收款
带来风险,如邮件错发或冒领,银行未将承兑结果及时通知出口商,甚至随便向进口商放单等,这些在南美、中东、南欧等一些国家表现得较为明显;    (三)D/P同样存在一个汇率风险的问题。D/P属于商业信用范畴,收款时间上存在一定
风险;    (四)存在增加利息及费用负担的风险。在D/P付款情况下,由于进口商延迟赎单时间,有可能致使货物滞港,同时货款收取时间延长。外贸企业需承担该段时间的滞柜费及资金占用利息等,存在着加大出口成本的风险。    另外前段时间,中国驻土耳其经济商务参赞处陆续接报有一些不法土耳其商家利用我国出口商企业的信任及土耳其海关有关法规漏洞对我国出口商实行诈骗的情况。特别是有一家名为Guler Gida San ve Tic Ltd.Sti的伊斯坦布尔公司,已对我多家食品企业进行了诈骗,其惯用手段为:     在通过互联网与我企业取得联系后,提出购买商品,并要求以D/P形式付款。待我货物抵港后,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时间。由于土耳其海关规定货物滞港时间不得超过45天,否则将被没收拍卖,且原进口商在拍卖中享有优先权。如欲申请延长滞港时间或办理退运手续,都需由原进口商提供书面材料。上述不法进口商正是利用了这一规定故意拖延时间,以期达到以低廉的拍卖价格获取我商品的目的。

3. 请介绍T/T&D/P付款方式的详细流程

T/T:即期电汇付款方式 
一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在对外付汇前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7.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D/P叫做付款交单,就是进口商付了货款以后代收行才会把相关的单证给你。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具体还要看怎么做,这是理论上的过程.

请介绍T/T&D/P付款方式的详细流程

4. D/P的外贸操作业务流程是什么?

什么叫D/P?
  D/P 即是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付款交单是银行托收的一种,卖方将单据交给银行,通过当地托收行,买方付款赎单提货。此过程中的银行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D/P,即付款交单,系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它是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扩大出口,但是收汇风险大的特点。 
D/P外贸结汇实际流程
  即期和远期的操作流程基本如下: 
  (1)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D/P方式结算,这是基础;
  (2)卖方交付货物后准备全部单据(包括货运单证如提单,和商业单证如汇票、发票等);
  (3)卖方向其往来外汇银行提出办理D/P托收的要求,填写托收指示书并交付全部单据;
  (4)卖方的外汇往来银行审核接受后收下托收指示书和全部单据,并开具收条给卖方;
  (5)卖方往来银行将全套单据分两批寄送买方往来银行(该银行可以由卖方银行指定也可以是卖方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后者居多);
  (6)买方银行收到全部单据后将单据向买方进行提示;
  (7)买方向买方银行支付款项(即期D/P情况),或者买方审核单据后予以承兑并在到期时付款(远期D/P的情况);
  (8)买方银行在收到买方款项后将全部单据交给买方;
  (9)买方银行将收到的款项转交给卖方银行,并由卖方银行转交给卖方。

5. D/P的外贸操作业务流程是什么?

  1.即期付款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远期付款交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3.承兑交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D/P的外贸操作业务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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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不问我

7. 关于托收(D/P)的一个流程问题

买方给出一个他们往来银行的地址,作为卖方,并不清楚买方银行的信用状况。 
卖方是选择: 
1、通过卖方的银行(托收行)将单据交给买方的银行(代收行), 
2、还是直接将单据寄买方的往来银行?…(那铁定是第一种啊!) 

一、无论是哪种选择,单据均最终都要交到买方的往来银行,如果买方的银行不可靠,即存在风险,是吗?(是的,但通常这种风险还小,关键风险来自于进口商的信誉,即使代收行没有问题,若买方不付款,那谁也没有办法!)以上两种选择的风险程度是等同的吗? (没听说有用第二种的,若有的化,也没有第一种安全)

二、可否由卖方指定银行交单?(是的)例如在HSBC结算,卖方说不同意买方提议的银行,而要求由买方所在地的HSBC交单,这样可以吗?(也可以在买方地,指定银行,有卖方银行寄单给买方银行,最关键的是要调查进口商的信誉资信情况)


委托银行付款交单
回答者:ulla99 - 助理 二级 12-6 11:23
1、出口商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发货装船 
2、轮船公司签发提单 
3、出口上签发汇票填写托受申请书,委托托收行代为收款 
4、托收行交给出口商回执 
5、拖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填制托收指示,随付汇票邮寄代收行。 
6、代收行按照托收指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 
7、付款人按照规定交单条件,进行付款赎单或者承兑取单并在到期日付款 
8、进口商出示提单 
9、进口商取货 
10、代收行将收妥的货款贷寄托收行账户,并向妥收行发出收妥贷记通知 
11、托收行收到收妥通知书后,把收妥的票款入到出口商账户

关于托收(D/P)的一个流程问题

8. 哪位达人讲解下T/T、L/C、D/A、D/P的流程及其各自特点?Tks.

T/T 电汇(用得最多)进口地银行应买方申请,直接用电报发出付款委托书,委托出口地银行向卖方付款。~L/C 信用证(用得较少)信用证是银行在买卖双方之间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根据买方的申请书,向卖方开出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即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保证付款。 ~D/A 承兑交单(不常用)指买方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时才付货款。D/P 付款交单(不常用)指卖方托收时指示托收行,只有在买方付清货款时才交出单据。~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D/P,D/A,T/T,L/C,的操作流程和风险分析这是地址:  http://bbs.fobshanghai.com/archiver/tid-12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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