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2024-05-20

1.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1、内部审计的职责
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促成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帮助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其所负有的责任。审计部应每年向董事会和总裁分别提交年度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报告和行政工作报告。
2、内部审计的权限
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如下权限:
1、审计部可以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2、审计部可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

扩展资料
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1、保证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凭借专业的技术和方法。可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督促企业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助手,防止和制止违纪违规和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或使已经发生的问题及时得以纠正和处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运行和发展。
2、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度的测试和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借助其专业手段分析评价风险程度。能够让企业决策者和经营管理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或者使风险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有效地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管理。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使不少腐败分子得以暴露,既纯洁了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又使广大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中汲取了教训。日益广泛地开展企业内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既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明确了他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功过是非,又为人事部门提供了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2. 内部审计的职权有哪些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审核成本管理情况,检测成本管理软件。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检查管理工作及经济效益的情况,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8.检查财经法规的遵守情况,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9.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
此外,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以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为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职权的有效行使,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其职权的行使情况,定期以专题报告的形式进行总结、评价,并向高层管理部门通报。
一、私募基金有什么监管措施
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3.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任免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中除熟悉会计、财务、审计的专业人员以外,也可视工作需要配备其他专业人员,如经济师、工程师、律师等。

扩展资料内部审计人员是指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以及在部门、单位内设置的专职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1972年开始实行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取得国家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需通过以下科目的考试: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审计环境等。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协议,我国已在广州、济南、北京、天津等地举行了该考试。我国已有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取得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4. 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的工作一般包括哪些

5. 审计局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审计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限比较广泛,主要包括:
1、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3、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注意保证审计数据详实可靠。审计中,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审计整改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取证,部分事项还进行了延伸和调查。
2、取证后,坚持反复对审计数据进行比对,并按审计工作分工再次复核,确保各项审计数据详实可靠,确保被审计单位在签字时无异议和予以认可。
3、注意查处问题如实反映,在审计中坚持审深审透、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预算未及时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如实反映和披露。
4、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提出了不断拓宽财政增收渠道,调整优化收支结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局

审计局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6. 请问内部审计的职能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内部审计职能是指内部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并反映出内部审计的本质。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并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进行价值管理。内部审计人员从经济性(最低的成本)、效率(资源的最好利用)、效果(最佳的结果)三方面关注公司的资源使用情况。
  (2)企业信息系统的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判定公司信息系统是否为报表编制提供可靠的信息,是否有有效的内控制度降低错报、漏报的风险。
  (3)开展项目审计。内部审计对具体特定项目进行审计,例如建立新的信息系统、开设新的生产加工区等。内部审计负责鉴定项目的目标是否能实现,项目是否按计划有效的运行,并从运行项目失败教训中总结经验等。
  (4)进行内部财务审计。这是内部审计部门传统上的主要工作领域,例行性的检查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记录与支持文件,以减少错误与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财务数据进行趋势分析等。
  (5)开展经营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采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经营部门开展经营审计,检查与复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可以进一步提高业绩与改善管理的建议与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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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计局的职责和权限

审计局的职责具体为,主管及组织地方的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审计局的基本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移送权、处理处罚权以及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审计局是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第九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第十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审计局的职责和权限

8. 审计局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审计局的职责是:
1、主管及组织地方的审计工作;
2、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等工作;
3、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4、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局的基本权限包括:
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移送权、处理处罚权以及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审计局是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