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费怎么计算

2024-05-12

1. 保管费怎么计算

1、普通货物,自承运人发出抵达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 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算起。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0.1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5.00元。 2、贵重物品,自贵重物品到达目的站的次日起,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5.0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50.00元。 3、危险物品,自承运人发出抵达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0.5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10.00元。 4、凡需冷藏的鲜活易腐物品、低温、冷冻物品,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 超过6小时,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0.5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10.00元。  《居民 身份证 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管费怎么计算

2. 保管费和管理费有什么区别

保管费指商品或物资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仓库、货物保管费、港口保管费、铁路暂存费(留置费)、仓库保管用品费、倒仓晒仓费、禽畜饲料费、灭火器械的灭火材料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商品养护费等。【摘要】
保管费和管理费有什么区别【提问】
以下是我对于您【保管费和管理费有什么区别】问题的回答:[开心]亲,您好!管理费一般为委托管理的一些事项,譬如:物业管理费,它所承担的是小区的房屋维护等等,保管费一般指保管物品和信息文件类实体物品 并不侧重管理方面 比如说 您去火车站存个东西【回答】
保管费指商品或物资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仓库、货物保管费、港口保管费、铁路暂存费(留置费)、仓库保管用品费、倒仓晒仓费、禽畜饲料费、灭火器械的灭火材料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商品养护费等。【回答】

3. 什么时候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订立的分期保管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分期保管合同,就是约定了明确的保管期间,在此期间内,寄存人可以多次提取和存放保管物。例如甲与其住宅区的存车处签订了一年存放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保管费每月5元,于每月初1-4日内到存车处交付。甲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交付存车费,即是属于分期保管的合同。
而一次性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提取保管物后,保管合同即可终止。分期保管合同,当事人对支付保管费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例如甲与存车处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保管费的支付期限,但是按照存车处与其他寄存人的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都是每月1-4日,这就是交易习惯,甲也应在每月1-4日内交费。
一、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物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人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
一是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二是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三是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四是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具体是指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二、什么是保管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及危险通知义务
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保管期间,寄存人享有随时领取保管物的权利,保管人得应寄存人的请求随时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应当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应当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使履行返还义务发生危险时,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按照本条第二款之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而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这是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形之下保管人的通知义务。通知的目的在于使寄存人及时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管人可以请求法院更换寄存人为被告,因为保管人根本不是所有权人,这是第三人与寄存人之间的争议。如果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保管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第三人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扣押保管物。法院在扣押保管物后,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以便寄存人及时向法院交涉,或者提供担保以解除保全措施。

什么时候支付保管费

4. 保管费应在什么时候支付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一、签订保管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成立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二)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
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
(三)保管人的限制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保管费用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
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品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管合同的终止
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
1、因履行而终止;
2、因抵销而终止;
3、因提存而终止;
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六)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七)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违约责任:
(1)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
2、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2)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2、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3、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二、保管费用的约定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
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

5. 什么是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指材料物资供应部门及仓库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财产保险费,合同公证签证费,检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减盘盈)等。一般说来,如果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不多,可在管理费用有关明细科目核算。如果数额较大,应设置“采购保管费”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摊入材料物资采购成本。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以核算采购保管费的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采购保管费,贷方登记转入“物资采购”科目应由当期采购材料物资负担的采购保管费。为均衡年度内各月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的负担,采购保管费也可根据年度内预计的采购材料物资的计划价格成本总额(或买价和运杂费的总额)和材料物资采购保管费计算的预定分配率,来计算应计入各该月份或各批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的计算:

采购保管费=材料预算价格÷(1+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 
采购保管费费率按2.5%计算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格÷1.025×0.025 =市材料预算价格×0.0244  
检验试验费=市材料预算价X3‰ 
市材料预算价=材料基价(含采保费)+检验试验费=材料基价(含采保费)+市材料预算价X3‰ 
材料基价(含采保费)=市材料预算价X0.997 
采购保管费=材料基价(含采保费) ÷(1+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材料基价(含采保费) × 0.0244=市材料预算价X0.997 × 0.0244=市材料预算价×0.0243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0.0243检验试验费=市材料预算价×3‰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0.0243 

采购保管费的核算:

“采购保管费”科目的月末余额,表示实际发生采购保管费与分配采购保管费的差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将它并入“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当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借方余额时,要将未分配额并入“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贷方余额时,要将多分配额并在“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但在年度终了时,应将“采购保管费”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物资采购”科目。

什么是采购保管费

6. 什么是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是指企业在采购、验收、保管材料物资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工业企业为简化核算工作,将国内采购的材料物资的采购保管费用列作管理费,计入当期损益;国外进口材料则列入其采购成本。
  采购保管费概述
  采购保管费指材料物资供应部门及仓库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财产保险费,合同公证签证费,检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减盘盈)等。一般说来,如果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不多,可在管理费用有关明细科目核算。如果数额较大,应设置“采购保管费”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摊入材料物资采购成本。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以核算采购保管费的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采购保管费,贷方登记转入“物资采购”科目应由当期采购材料物资负担的采购保管费。为均衡年度内各月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的负担,采购保管费也可根据年度内预计的采购材料物资的计划价格成本总额(或买价和运杂费的总额)和材料物资采购保管费计算的预定分配率,来计算应计入各该月份或各批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的核算
  “采购保管费”科目的月末余额,表示实际发生采购保管费与分配采购保管费的差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将它并入“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当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借方余额时,要将未分配额并入“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贷方余额时,要将多分配额并在“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但在年度终了时,应将“采购保管费”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物资采购”科目。

7. 运输企业保管费用计入什么费用

1.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些半成品需要单独保管,发生保管费.

2.在生产过程中,半成品需要运输到下一车间,发生运费.


另外,材料入库成本不包括保管费.【摘要】
运输企业保管费用计入什么费用【提问】
1.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些半成品需要单独保管,发生保管费.

2.在生产过程中,半成品需要运输到下一车间,发生运费.


另外,材料入库成本不包括保管费.【回答】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运输企业保管费用计入什么费用

8. 什么是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指材料物资供应部门及仓库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财产保险费,合同公证签证费,检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减盘盈)等。一般说来,如果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不多,可在管理费用有关明细科目核算。如果数额较大,应设置“采购保管费”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摊入材料物资采购成本。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以核算采购保管费的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采购保管费,贷方登记转入“物资采购”科目应由当期采购材料物资负担的采购保管费。为均衡年度内各月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的负担,采购保管费也可根据年度内预计的采购材料物资的计划价格成本总额(或买价和运杂费的总额)和材料物资采购保管费计算的预定分配率,来计算应计入各该月份或各批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的计算:
采购保管费=材料预算价格÷(1+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
采购保管费费率按2.5%计算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格÷1.025×0.025
=市材料预算价格×0.0244
检验试验费=市材料预算价X3‰
市材料预算价=材料基价(含采保费)+检验试验费=材料基价(含采保费)+市材料预算价X3‰
材料基价(含采保费)=市材料预算价X0.997
采购保管费=材料基价(含采保费)
÷(1+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材料基价(含采保费)
×
0.0244=市材料预算价X0.997
×
0.0244=市材料预算价×0.0243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0.0243检验试验费=市材料预算价×3‰
采购保管费=市材料预算价×0.0243
采购保管费的核算:
“采购保管费”科目的月末余额,表示实际发生采购保管费与分配采购保管费的差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将它并入“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当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借方余额时,要将未分配额并入“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采购保管费”科目结有贷方余额时,要将多分配额并在“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但在年度终了时,应将“采购保管费”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物资采购”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