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签订的原始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05-09

1. 私自签订的原始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形进行分析,股东签订的涉及处分公司权益的协议,通常而言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如果处分的是股东自己的权益,应当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股东协议应该重点突出哪些条款?
1、重大决策的制定。谁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拥有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通常,股东协议书可以有一个条款,规定一些特定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的批准。这种规定可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2、融资安排和股东给公司的贷款。公司运作起来经常需要股东投钱进来,为了保障投钱股东的利益,可以考虑拿公司的资产来抵押给投钱股东,并且支付合理的利息。
3、股份转让条款,指一个股东想买断另一个股东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一个常见的规定是,一方可以提出买断另一方股份的提议和出价,另一方有权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如果另一方拒绝,则必须要反过来按原来的出价买断提议方的股份。这种规定提供了对双方利益的保护和一个有效的股东退出机制。
4、股东离婚时导致股份被分割给前配偶时如何处理。可以考虑制定一个买断条款,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买断转给前配偶的股份。
5、股东有意外时,如死亡、残废时,如何处理。

私自签订的原始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股东协议如何写能具有法律效力

股东协议如下写能具有法律效力:1、双方的关系要明确;2、需要签认购契约;3、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4、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5、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股东入股协议书:投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实际出资额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___年___月___日已全部到位。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第三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第四条权利限制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六条竞业禁止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第七条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内部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民事角度来看能否法律支持?

在签署协议的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以外的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有法律支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三个条件来看,内部股东协议具备了生效的要件。所以是有效的。

内部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民事角度来看能否法律支持?

4. 股东内部协议的效力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在签署协议的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以外的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有法律支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5. 股东内部协议有效吗

公司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最基本的商事主体,其本身的状态-----包括股东结构、运营模式、资产构成等----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还对与之发生法律关系的其他单位及个人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司是否可以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股东进行经营,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没有统一认识。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是指公司或股东与承包股东通过订立承包合同,将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股东,由承包股东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承包股东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支付承包金,并承担承包期内相应经营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承包股东交纳的承包金额、承包范围、责任承担、承包期限等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发包方旱涝保收地收取承包股东的承包金,承包期内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承包股东最终承担责任。
从法律性质上来分析,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实际上是变更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将本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的职权集中给承包股东一人行使。
而我国《公司法》倡导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前提下,尊重公司自治原则,公司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而在内部承包经营模式下,却不可避免出现“三权合一”以及股东承担一定程度上无限责任的现象。
笔者认为:从实务角度出发,对此类承包合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予以维持。
第一、公司是企业法人之一,在我国企业是允许承包的。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民法原则,应肯定公司承包合同的效力;
第二、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违反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指在公司对外法律关系中,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承包股东对承包期内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属于公司或其他股东与承包股东的依据承包合同的内部约定,其实质是基于承包合同而产生的,而非基于公司经营产生。同时,对于公司外部而言,仍然是公司股东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单个股东。因此,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违反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第三、《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规定可知,公司的红利分配是可以由公司股东进行自由约定的。而公司内部承包关于承包费及经营利润的约定,完全可以视为公司股东就红利分配达成的合意,在本质上是符合该条规定的,该约定合法有效;
第四、“三权合一“现象”可以“概括授权”予以规避
由于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与承包股东订立的,完全体现了公司的意志或者其他股东的意志,因此,对于出现的一些“三权合一”现象,可以认为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承包股东进行了授权;
第五、认可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有助于防止发包方或承包方罔顾诚信、根据公司业务状况提起否决合同效力的诉讼,维持商事活动稳定;
第六、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约定应为无效。比如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修改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公司处分重大资产、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必须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承包合同如果对此进行授权,应视为无效。从防止承包人恶意损害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角度出发,应认为承包人拥有的权利限于与公司业务经营直接相关的范畴。超过此限的应为无效;
第七、违反法律效力性规定的承包合同条款应属无效。如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股东将承包金上交后,剩余盈利全归个人所有即属无效,因为该约定违反了公司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当然,这种认识应该是一个常识,在此不再赘述。
同时,还应注意到:公司内部承包应仅限于有限公司,而不应扩大到股份公司。  这是因为有限公司相对闭合,公司治理往往更多涉及的是公司股东利益;而股份公司由于其开放性,公司治理往往牵涉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于公司内部承包是否合法,还应考虑公司类型因素。

股东内部协议有效吗

6. 股东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协议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法律规定股东协议怎么有效性

法律规定股东协议要想具有有效性,肯定是属于多方股东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内容也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
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接下来,还应根据各方协商谈判的结果确定今后公司的分红机制,分红机制一般约定为各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当然,实践中还存在着更多的分红机制,比如说各方另行商定分红比例,或采用全员分红等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分红方式;另外,股东退出机制也建议在协议中一并约定,除法定退出机制外,各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还可以采用约定股权回购制度、对赌协议等形式,维护自身权益,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为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合法的保障,建议在协议中约定详细的违约责任,以便后续产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的确定,同时也可作为诉讼程序中的有力证据。
最后,为形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其中还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合同条款,且建议各位将公司设立的每一步骤、所需时间及办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明确成表,作为协议附件。
一、股东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公司及项目概况
可以对创业背景、准备成立的公司及合作项目进行概述,使全体股东明白项目的定位和资源情况,所需要实现的战略目标,让大家了解项目的“宏伟蓝图”,促使大家在创业过程中始终能保持初心,坚定毅力,防止和减少动摇的可能。
(二)出资、股权结构和比例、盈亏承担、财务管理及知情权等
这是核心部分之一,也是股东非常关注的内容。具体包括:
1、以什么方式出资及到位时间。
3、分红比例及亏损如何承担。
(三)分工及职责、薪资、表决权约定、股东权利与义务。
1、明确分工能确认股东合伙人的职责,方便考核、问责和防止相互扯皮。
2、对全职参与创业的股东薪资也应明确,防止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以高福利高薪水转移和摊薄公司利润。

法律规定股东协议怎么有效性

8. 股东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协议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