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2010年在售的理财型保险有哪些

2024-05-13

1. 泰康人寿2010年在售的理财型保险有哪些

如果投资的话可以买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款2010年7月1日,一款真正的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将成为追求“幸福养老”的白领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该产品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完美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进入2010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两会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据了解,幸福人生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马上领+保证领+终身领提供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马上领”是说客户投保幸福人生犹豫期满后立即能领取生存金,不像一般的年金险要等到合同生效的第二年才能领取;“保证领”是指年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的客户,不论生存与否,保证能够领取相当于生存至80周岁的生存金数额。60周岁之前每年生存金领取额为保险金额的20%,60周岁至80周岁为保险金额的100%。客户若生存至80岁后便可享受“终身领”,即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100%至终身,让健康长寿不再是财务风险,真正实现现金流与生命等长。双账户四重收益轻松实现财富增值幸福人生为客户提供“生存金账户”和“分红账户”,生存金和红利均能复利累积生息,四重收益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生存金账户”在客户60周岁时提供给客户一次性领取20倍保险金额并终止合同的选择,如果客户选择不领取则可在60周岁后,终生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100%,方便客户按需支配。而“分红账户”让客户在享有固定保障利益的同时,还能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泰康人寿曾于2008年向所有分红险客户派发特别红利,红利总额计18亿。据悉,近期已有不少的泰康分红险客户收到了2009年红利派发通知单。而自2001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分红型保险产品以来,已有逾800万分红险客户分享了泰康人寿的投资硕果。两项人性化关怀全方位保障更贴心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幸福人生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该产品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客户只需要到代理销售的银行网点储蓄柜台即可咨询办理。提示: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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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2010年在售的理财型保险有哪些

2. 泰康人寿保险理财是什么性质的?

是一款通过银行销售的银保产品。
投保年龄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费支付1、支付方式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包括一次性缴和不定期缴。
投保人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随时追加额外保险费进行投资,但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险费和每次追加缴纳的额外保险费金额须符合该次缴纳时本公司的限额规定。
2、最低缴费金额
首期保险费:最低不小于1万且为1千的倍数
额外保险费:最低不小于5千且为1千的倍数
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赢家理财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分别为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稳健收益型投资账户、基金精选投资账户。客户每年有5次免费的机会将资金在账户间转换。该账户相对风险较小,还能继续享受一定的投资收益。
保障
投连险也具有寿险保障功能,但与普通寿险不同,投保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的变化调整保额。

3. 2019年泰康人寿有哪些理财类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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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泰康人寿财富通宝保险计划、泰康人寿“智慧宝贝”少儿长期险、泰康人寿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条款、泰康永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泰康永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新天寿两全保险2003(分红型)、泰康世纪长乐终身寿险2003(分红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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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泰康人寿的幸福人生A款身故怎么理财的啊?

所谓“身故两倍”:主要是指 意外身故保障双倍;在非意外身故的基础上来的。不是简单的指保费的两倍。
 
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
                (未成年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

(2) 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
         (交费期满前非意外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的1.1倍。)

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

(3) 18周岁以后身故时,意外身故保险金: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2,但最高不超过非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4) 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5) 一次性领取选择权: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20倍保额,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