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24-05-12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2年8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云川
                             2003年1月9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45项(目录附后)。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的收费。同时,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本决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5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大专以上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 省教育厅
2     本省个人通过因私渠道出国进行文化艺术表演和展览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
3     设立美术品拍卖单位和从事美术品拍卖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
4     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审核)                                         省建设厅
5     组建、撤销经济民警队(审批)                                         省公安厅
6     用氯酸盐配制烟火剂等特殊制品(审批)                                 省公安厅
7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储存、运输消防安全许可(核准)                 省公安厅
8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资格(核准)                                   省公安厅
10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省公安厅
11    消防产品生产许可(审核)                                             省公安厅
12    邮政、民航快递等机动车辆特许通行证(审批)                           省公安厅
13    新增省际水路货物营运船舶(危险品船、进口二手船除外)(审批)           省交通厅
14    小型水运工程、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核)                         省交通厅
15    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减(免)费(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16    测绘任务登记、技术设计书、项目开工(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17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18    测绘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业测绘规划(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
19    市州水土保持规划(备案)                                             省水利厅
20    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名称、比例限额、职数(核准)                     省人事厅
21    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审批)                                         省劳动保障厅
22    省属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省劳动保障厅
23    省属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审批)       省劳动保障厅
24    省级新闻媒体发布的招工、招聘广告(核准)                             省劳动保障厅
25    省属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审核)                                   省劳动保障厅
26    县级以上就业训练中心开办、停办(备案)                               省劳动保障厅
27    省属外经贸企业改制(审批)                                           省外经贸厅
28    重大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核准)                         省外经贸厅
29    厂丝定价(核准)                                                     省物价局
30    公费订阅为主的报刊价格(核准)                                       省物价局
31    边销茶原料收购价格及成品茶销售价格(审核)                           省物价局
32    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核准)                             省广电局
33    挂历定价(核准)                                                     省新闻出版局
34    商标印刷业务管理人员资格(审批)                                     省工商局
35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单位资格(审核)                             省工商局
36    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国家档案馆档案(审批)                             省档案局
37    新设企业档案馆(备案)                                               省档案局
38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核准)                                             省药监局
39    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项目及项目竣工验收后豁免(审批)               省环保局
40    军粮供应站资格(审批)                                               省粮食局
41    民爆器材科研成果、产品定型验收及批准投产(核准)                     省国防科工办
42    不扩大生产能力、不增加品种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改、扩建及验收(审核) 省国防科工办
43    民爆器材准产证(审核)                                               省国防科工办
44    旧货经营企业设立(审批)                                             省内贸行管办
45    冠省名的商品展销会(备案)                                           省内贸行管办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2年8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周伯华
                                              2003年12月3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84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7项;下放市州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2项(目录附后)。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取消相应的收费,同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凡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实施主体应当做好下放的衔接工作。本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7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国民经济动员项目(审批)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2、   中方机构担保项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
      融资计划(核准)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3、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核准)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4、   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审核)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5、   电费收费权质押权利证书(审核)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6、   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许可证(审批)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7、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8、   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院校
      资格(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9、   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0、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1、  限额以上及限额以下国家限制乙类
      利用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2、  战时、特殊情况下对局部道路、水路
      实行交通管制(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3、  国有、集体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
      权(备案)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4、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资格(备案)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5、  普通中专学校学生开除学籍(审批)        省教育厅
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审批)        省教育厅
17、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社办学校学生学业
      证书(核准)                            省教育厅
18、  外省普通中专来湘招生计划(审核)        省教育厅
19、  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和工作站的设置和
      变更(审核)                            省教育厅
20、  省、市属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
      市、州划线方案(备案)                  省教育厅
21、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名单(备案)          省教育厅
22、  新增公办高中学校(备案)                省教育厅
23、  普通中专学校学生转学(备案)            省教育厅
24、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核准)              省教育厅
25、  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中介机构
      资格(审核)                            省科技厅
26、  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审查(核准)        省科技厅
27、  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核准)        省科技厅
28、  省软件企业(产品)的认定(审批)        省科技厅
29、  进口科研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及其
      零配件进口免税(审核)                  省科技厅
30、  公安系统机动车考核员、助理考核
      员证(核准)                            省公安厅
31、  一、二级公证员(核准)                  省司法厅
32、  公证员资格(核准)                      省司法厅
33、  律师资格(审核)                        省司法厅
34、  仲裁委员会换届(备案)                  省司法厅
35、  省级粮食企业粮食报损(审批)            省财政厅
36、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专用
      账户(核准)                            省财政厅
37、  待销售陈化粮数量(核准)                省财政厅
38、  境外省级企业重大资本运营决策
      事项(审核)                            省财政厅
39、  陈化粮鉴定报告(备案)                  省财政厅
40、  境外省级企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50%
      的境外投资(备案)                      省财政厅
41、  境外省级企业子公司重大资本运营
      决策事项(备案)                        省财政厅
42、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            省人事厅
43、  处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备案)              省人事厅
44、  市州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备案)          省人事厅
45、  省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
      合同工(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6、  省管单位招用未培训的技术工种
      人员(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7、  失业保险调剂核发(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8、  政策性安置农村人员“农转非”(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9、  非劳动部门就业训练单位在省级媒体
      刊播招生广告(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0、  省管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1、  全省就业训练经费补贴(审核)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2、  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3、  核减或停止最低勘查投入(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54、  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55、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56、  专业测绘成果密级管理或成果销毁(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
57、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
58、  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
59、  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核准)    省建设厅
60、  省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核准)            省建设厅
6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2、  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含市级)(审核)    省建设厅
6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4、  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5、  省域城镇规划体系(审核)                省建设厅
66、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备案)      省建设厅
67、  省管重点工程竣工(备案)                省建设厅
68、  核发交通行政执法《公路检查证》(核准)  省交通厅
69、  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核准)       省交通厅
70、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备案)        省交通厅
71、  限额以下涉及使用国家专项贷款、进口
      免税、国家限制发展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省信息产业厅
72、  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生产企业定点(审核)    省信息产业厅
73、  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证
      书》(审核)                            省水利厅
74、  省管水利国有资产变动(审核)            省水利厅
75、  水利灌溉工程供水水价(审核)            省水利厅
76、  畜禽品种的经营、推广和广告(核准)      省农业厅
77、  建立人工渔港(核准)                    省农业厅
78、  从相邻省、区、市引进林木良种(核准)    省农业厅
79、  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核准)              省农业厅
80、  国有农垦企业自产粮食跨县(市)
      运销(核准)                            省农业厅
81、  饲料产品免税(审核)                    省农业厅
82、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
      50万元以上的变更(备案)                省林业厅
83、  一般贸易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4、  邀请外国人来湘从事外经贸活动(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5、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更名或扩大经营
      范围(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6、  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的确定(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7、  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资
      企业和合资合作企业中增资部分的
      项目确定书(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8、  补偿贸易合同(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9、  台商企业在湘设立办事机构(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0、  外经贸活动赴港常驻人员(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1、  受援项目立项(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2、  外经贸企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贷款
      贴息申报(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3、  旅游产品小额出口贸易经营权(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4、  “五种”废旧物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5、  进出口商品配额申请计划(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6、  外经贸企业对外经济合作项目预报(备案)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7、  有线电视台播放影视剧资格(核准)        省广播电视局
98、  有线广播电视采用加解扰技术(核准)      省广播电视局
99、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0、 设立电影制片厂(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1、 邀请外国地方电台、电视台负责人率团
      来访或洽谈业务(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2、 赴境外采访、摄制、租台(频道)及
      赴台(含境外)影视交流(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3、 粮食(未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品种)收购
      资格(核准)                            省工商局
104、 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核准)        省工商局
105、 驰名商标(审核)                        省工商局
106、 中央驻湘单位,省属企业出省举办展销
      活动(审核)                            省工商局
107、 药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表(备案)                              省工商局
108、 广告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备案)          省工商局
109、 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文件(审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10、 非处方药审核登记(审核)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 药品销售人员资格(备案)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2、 涉外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定点(审批)    省旅游局
113、 旅游饭店建设立项(审核)                省旅游局
114、 国家粮油仓储设施拆改废(核准)          省粮食局
115、 大中专学校招生粮食关系(审核)          省粮食局
116、 乡镇企业登记备案(备案)                省乡镇企业局
117、 陈化粮销售价格(核准)                  省物价局
118、 土地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资格(审核)                            省物价局
119、 计内民用液化气价格(备案)              省物价局
120、 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估、立项、
      确认(审核)                            省机关事务局
121、 军工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
      计量人员考核(核准)                    省国防科工办
122、 军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审(审核)    省国防科工办
123、 军工企业民用产品标准(备案)            省国防科工办
124、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5、 对外版权贸易合同(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6、 作品版权登记(核准)                    省新闻出版局
127、 成立版权服务和中介机构(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8、 少数民族用品生产和民贸网点建设专项
      贷款计划贴息指标(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29、 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特需金银分配指标
      计划(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0、 省农膜原料进口减税计划(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1、 机电产品出口专项贴息贷款项目(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2、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核准)          省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133、 机械、汽车新产品鉴定及新工艺、新
      材料和科技成果鉴定(核准)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4、 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及审核
      人员资格(核准)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5、 省内企业申报《汽车、民用改装车、
      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其
      产品目录》(审核)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6、 乙炔站设计资格(核准)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7、 全省化工防腐蚀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
      上岗证(核准)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8、 全省化工防腐蚀施工单位资格
      证书(三、四级)(审批)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9、 全省农村能源技术开发推广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0、 省级农村能源技术研究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1、 全省农村能源产业贴息贷款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2、 市州级农村能源技术标准(核准)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3、 国家农村能源科技攻关项目(审核)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4、 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核)            省知识产权局
145、 专利资产确权(核准)                    省知识产权局
146、 专利权质押合同(备案)                  省知识产权局
147、 考古发掘品移交方案(审批)              省文物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市州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赴港澳商务(审批)               市、州公安局
2、    进口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
      和转籍过户登记(核准)           市、州公安局
3、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市、州林业局
4、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准)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5、    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备案)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6、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7、    省内公民出国旅游团队(核准)     市、州旅游局
8、    联运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批)   市、州物价局
9、    省属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核准)   市、州物价局
10、   省辖城市廉租住房租金(价格)
       (核准)                         市、州物价局
11、   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小公共
       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价格
       (审核)                         市、州物价局
12、   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           市、州盐务局

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省政府令
(第23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周强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
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神,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2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3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5项(合并同类事项的84项,下放管理层级的1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627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今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报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调整。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备注  1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生产企业认定省经济委员会     4国防交通科研成果转让和开发利用审批省经济委员会     5核发《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省经济委员会     6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初审省经济委员会     7

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
业计划审批
省教育厅

8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审
批
省教育厅

9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省科学技术厅     10邀请国外人士访湘科技交流审批省科学技术厅     


1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省公安厅        12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审批省公安厅        13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4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5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6外国人出入境许可省公安厅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        17外国人居留证核发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8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9外国人旅行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华侨回国定居证核发省公安厅        21外国人准迁证核发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2户口迁移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3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5市州、县市区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发行方案审批省民政厅        26建立天主教教区省民政厅        27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省财政厅        28国家储备物资资金管理事项审批省财政厅        29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0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
用预案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1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2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省财政厅        3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4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湘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省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35
设立劳务派遣机构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审批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6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7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8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9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省国土资源厅        40土地估价结果备案省国土资源厅        4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省国土资源厅        4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省建设厅        4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省建设厅        4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5

风景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8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2项(不含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设定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5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保留和取消的落实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一律停止审批,取消相应的收费,同时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本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5项)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省国
土资
源厅1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
批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78号)




省交
通厅



2

跨州、市、县设置、迁移渡口审批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2号)

3

利用船舶、排筏进行游览经营活动或在通航水
域设置水上娱乐餐饮设施审核《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2号)

省信
息产
业厅





4


对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响的高层建筑和可能
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工程设施报建
同意《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





5

军用无线电频率在我省境内军事系统以外单位
使用同意《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



6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许可《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     省水
利厅7

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
批《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83号)

省农
业厅8

复混肥(复合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
调酸剂检验登记《湖南省耕地保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



省卫
生厅9

米粉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授权



省商
务厅10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湖南省酒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



省质
量技
术监
督局11



酒类准产证核发



《湖南省酒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



2004年6月8
日省政府第
32次常务会
议确定划转省农
办12

兴建大、中型农村能源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湖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2号)




    附件2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5项)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省公
安厅



1

设置道路交通检查站(卡)审核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交通检查站卡
的通知》(湘政发[1991]42号)

2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认
定《湖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
令第163号)

省教
育厅3

 专科生升入本科学校审批

 省教委《关于选拔优秀专科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学
习的通知》(湘教高字[1999]2号)

省劳
动保
障厅








4


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
审批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
厅关于改进和规范国有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工
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58号)


5


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认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69号)


6


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业务的资格认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69号)


省国
土资
源厅





7

地图定点印刷企业认定

《湖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2号)

8

人为诱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批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78号)

9

地质灾害危险区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审批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78号)

省交
通厅10

汽车站等级评定

《湖南省道路客货运站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127号)

省信
息产
业厅



11

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单位资格
认可《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



12


信息工程单位资质认定


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信发[2001]7
号)


省商
务厅

13销售省外酒类质量审验《湖南省酒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  14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核发《湖南省酒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  省环
境保
护局


15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认定

《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
第152号)

16

机动车维修企业排气污染治理业务认定

《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
第152号)

省体
育局



17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委等单位关于加强武术
馆校管理报告的通知》(湘政办发[1996]5号)

18

开办武术馆审批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委等单位关于加强武术
馆校管理报告的通知》(湘政办发[1996]5号)

省煤
炭局


19



政府投资煤炭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立项审核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加挂湖南省煤炭工业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79
号)



省邮
政局



20

住宅楼建筑报箱(群)建设项目审查

《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
)

21

物品类速递业务经营审批

《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
)

省保
密局22

保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省保密局、省建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保[2000]4号)

省农
办23

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湖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2号)

省供
销社24

棉花收购许可证核发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农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湘政发[2002]8号)

人民
银行
长沙
中心
支行25




改制企业登记金融债权保证金证明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
发展的通知》(湘政发[2001]23号)、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
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7号)

5.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7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已经2003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周伯华
                           二00三年六月四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
                  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70项,改变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11项(目录附后)。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的收费;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及时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同时,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电子政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0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省属全日制高等学校、函授在本、专科目录内设置和调整   省教育厅
    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内的本、专科专业(不包括专业目录
    外和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审批)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中的防盗安全门防盗保   省公安厅
    险柜、箱生产登记(核准)
3、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帐号(备案)             省民政厅
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帐号(备案)          省民政厅
5、省内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           省建设厅
    (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6、三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核准)              省交通厅
7、一、二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审核)          省交通厅
8、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甲级资质(审核)          省交通厅
9、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变更(核准)              省林业厅
10、经省文化厅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广告内容(审核)   省文化厅
11、举办本省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
12、辐照食品初审(审核)                 省卫生厅
13、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许可(审批)     省卫生厅
14、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审批)               省卫生厅
15、特殊营养食品卫生许可(审批)             省卫生厅
16、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核准)          省卫生厅
17、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的困难减免税
     (2004年1月1日取消)(审批)            省地税局
18、印制商标单位(核准)                 省工商局
19、经纪人资格(核准)                  省工商局
20、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1、脂松香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2、不锈钢材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3、中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24、阀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25、广播电视接受机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6、家用音响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7、通讯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8、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29、民用枪弹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0、煤矿井下支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1、煤电钻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2、矿灯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3、矿井安全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4、刮板输送机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5、轮胎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6、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7、电熨斗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8、食用盐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39、荧光灯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40、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41、电梯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42、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43、安全玻璃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44、防盗报警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45、医用高压氧舱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46、大型游艺机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47、电力用高压管件和中频弯管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48、空调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49、防爆照明灯具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0、出口包装用瓦楞纸箱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1、电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2、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3、医用诊断 X线机及防护装置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4、电动吸引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5、体外反博装置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6、医用培养箱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7、节育器具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8、医用呼吸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59、医用线、针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60、医用骨科内固定材料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61、注射针(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62、低压电器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63、微机系统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质监局
64、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审批)           省质监局
65、导游人员资格证(备案)                省旅游局
66、明信片资费(核准)                  省物价局
67、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审核)              省外侨办
68、中央单位报纸在湘增出地方广告专版(备案)        省新闻出版局
69、市州和省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备案) 省档案局
70、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               省建材行管办
      (纳入省质监局水泥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注:以上由省质监局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项目(审核)取消后,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继续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准)               省科技厅
2、 省管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审批)             省劳动厅
3、 省级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
      教师上岗资格(核准)                                 省劳动厅
4、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丙级资质(核准)      省交通厅
5、 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省建设厅
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7、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核准)      省质监局
8、 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审核)            省质监局
9、 导游证(核准)                    省旅游局
10、三、四级(预备四星级)宾馆评定(核准)        省旅游局
11、建设项目(工程)预评价报告中的劳动安全
      (三同时)审查(审批)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6.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5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11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徐守盛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2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0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46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54项;新增9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仍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共307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要公开审批信息,规范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审批效能。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0项)
     3、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项)
     4、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07项)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6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审查省民政厅7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民政厅、省商务厅8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9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10在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方案审批省林业厅11设立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卫生厅12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3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4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5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16商品展销会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7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许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8利用新原料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省粮食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广告片等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21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省文物局

  附件2: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项)
  合并同类事项(154项合并成64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  │            │                │                  │        │
│      │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            │                │                  │        │
│    1 │                              │            │                │                  │        │
│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  │            │                │民办普通高等学    │        │
│      │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省教育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民办非学历教  │        │
│      │                              │            │民办教育促进法》│育高等学校审批    │        │
├───┼───────────────┤            │                │                  │        │
│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  │            │                │                  │        │
│    2 │                              │            │                │                  │        │
│      │核准

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2年8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云川
                                2002年9月1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
                    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人民政府对由省级设定并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有关单位实施的16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保留行政审批项目71项;改变实施主体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下放到市、州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6项(审批项目目录附后)。凡《目录》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规范,建立简便、公开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和监督制约机制;凡《目录》中改变实施主体,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的收费。过去省政府规章、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今后,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外,本省其他任何形式的文件,均不得设置行政审批项目。
    本决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目录

##                  一、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      全省煤炭铁路运输计划(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3.      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核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一次死亡3—9人或者一次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20—50万元的矿山事故调查报告(备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对外科技交流(审批)                                       省科学技术厅
6.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核准)                                   省科学技术厅
7.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审核)                                   省科学技术厅
8.      建立或撤并民族乡(审核)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9.      发放清真标志牌(备案)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10.     开办保安培训机构、服务企业(审批)                         省公安厅
11.     跨、穿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或者
        在高速公路上临时作业许可(核准)                           省公安厅
12.     运入我省的爆破器材(核准)                                 省公安厅
13.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审核)                       省国家安全厅
14.     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                 省财政厅
15.     对先进个人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审批)                         省人事厅
16.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                             省人事厅
1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8. 湖南省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      全省煤炭铁路运输计划(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3.      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
        资格证(核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一次死亡3—9人或者一次重伤10人
        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
        元的矿山事故调查报告(备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对外科技交流(审批)                                       省科学技术厅
6.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核准)                                   省科学技术厅
7.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审核)                                   省科学技术厅
8.      建立或撤并民族乡(审核)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9.      发放清真标志牌(备案)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10.     开办保安培训机构、服务企业(审批)                         省公安厅
11.     跨、穿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或者
        在高速公路上临时作业许可(核准)                           省公安厅
12.     运入我省的爆破器材(核准)                                 省公安厅
13.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审核)                       省国家安全厅
14.     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省财政厅
15.     对先进个人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审批)                         省人事厅
16.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                             省人事厅
17.     权限范围内的政府部门系统的综合奖励(核准)                 省人事厅
18.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设立(核准)                               省人事厅
19.     人才中介机构以外的单位举办
        人才交流会(备案)                                         省人事厅
20.     省直管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1.     地质灾害危险区兴建大中型
        建设项目(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22.     航空摄影和遥感测绘(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23.     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发布(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24.     地图印制企业(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25.     市、州、县城镇基准地价(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26.     土地估价结果(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
27.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设计(审核)                                       省国土资源厅
28.     征用土地具体补偿标准和增加
        安置费补助标准(审核)                                     省国土资源厅
29.     省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省建设厅
30.     国家、省立项及限额以上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审批)                                         省建设厅
31.     国家、省立项及限额以上城市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                                     省建设厅
32.     国家、省立项及限额以上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核准)                                         省建设厅
33.     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变更(审核)                         省建设厅
34.     县城总体规划(备案)                                       省建设厅
35.     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及在湘、资、沅、澧
        干流和洞庭湖的港口建设规划(审批)                         省交通厅
36.     大中型船舶修造企业、专业船舶设计单位
        资质(核准)                                               省交通厅
37.     交通规费减免征(审核)                                     省交通厅
38.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资格(审批)                       省信息产业厅
39.     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单位
        资格(核准)                                               省信息产业厅
40.     洞庭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审批)                         省水利厅
41.     取水许可(审批)                                           省水利厅
42.     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
        建设项目(审批)                                           省水利厅
43.     洞庭湖区垸内高地、间堤、旧堤刨毁及
        原有江湖故道填堵(审批)                                   省水利厅
44.     在洞庭湖区防洪大堤和主要间堤上开口(审批)                 省水利厅
45.     省管河道范围内湖泊、洲滩、哑河开发
        利用规划(审批)                                           省水利厅
46.     鱼类杂交制种和鱼用疫苗生产许可证(核准)                   省农业厅
47.     渔用配合饲料和渔用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准)                   省农业厅
48.     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核准)                                 省农业厅
49.     农机化技术培训许可证(核准)                               省农业厅
50.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核准)                                   省农业厅
51.     向农田和农田灌溉渠道及渔业水域排放工业
        废水或城市污水(核准)                                     省农业厅
52.     在本省天然水域内捕捞珍稀濒危贝类
        运出外省(核准)                                           省农业厅
53.     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
        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省农业厅
54.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核准)                                               省林业厅
55.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
        和设计方案(审核)                                         省林业厅
56.     新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
        自然保护区(审核)                                         省林业厅
57.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的设立和整体规划(审核)               省林业厅
58.     外经贸出国任务、人员(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59.     开办武术馆(核准)                                         省体育局
60.     开办武术学校(核准)                                       省体育局
61.     承办国际及全国体育竞赛(审核)                             省体育局
62.     全省性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省统计局
63.     统计登记(备案)                                           省统计局
64.     省直单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出售、扩建)(审批)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65.     省直单位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资格(核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66.     建立省级旅游度假区(审核)                                 省旅游局
67.     华侨捐赠项目(核准)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68.     省级以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省宗教事务局
69.     出版、编印、转录合法的宗教书刊、
        音像制品和宣传品(审核)                                   省宗教事务局
70.     新建、重建(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省宗教事务局
71.     新设省直部门档案馆(审核)                                 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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