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否一定是董事长

2024-05-08

1. 法定代表人是否一定是董事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
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管理人员制度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依章程的规定,经理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个人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含义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律实行单一的法定代表人制度,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是其唯一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是否一定是董事长

2. 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董事长吗

不一定。
1、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对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章程;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但是必须经过创立大会通过。
2、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3、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扩展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2、董事长的产生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至少要设三席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代表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长

3. 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高管,也可以不是,关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的定义有以下几方面:1、高管是企业运营的核心人物,是完成董事会目标的执行者;2、优秀的高层管理者,不仅要有出色的业务能力,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水平;3、懂得施展财务管理的魅力,透过数字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4. 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高管,也可以不是,关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5. 董事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代表法人进行诉讼。一、法定代表人的特征1、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章程所确定的自然人。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主要负责人。二、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规则是:(1)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的损害,由法人承担赔偿责任。(2)法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损害是有过错的,法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追偿三、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区别1.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2.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举的。法定代表人可能由董事长担任,也可能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董事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6. 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高管吗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两回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主要看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负责人,需要承担企业存在的风险,但不一定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是直接对公司运营进行管理的人员,可以是聘任总经理,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高管,也可以不是,关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的定义有以下几方面:1、高管是企业运营的核心人物,是完成董事会目标的执行者;2、优秀的高层管理者,不仅要有出色的业务能力,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水平;3、懂得施展财务管理的魅力,透过数字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8. 法定代表人为什么不属于高管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高管,也可以不是,关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拓展资料】  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如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二)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公司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师范类规定的,并不是以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约定就可以避免的。(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等 (二)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管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